尋求法律援助的人可能會發現很難確定該與誰交談,因為律師事務所台北中有很多人,尤其是大公司。這些情況經常發生,尤其是在律師事務所台北缺少問詢台來協助其客戶的情況下。因此,本文將嘗試幫助您確定這些人員及其工作,以使您知道針對特定案件尋求幫助的人。
在常見的法律慣例中,律師事務所台北具有一定的層次結構。這是為了在員工之間建立順暢的關係,尤其是在他們的任務方面。
以下是律師事務所台北工作人員的典型清單:
1.律師事務所台北所有者-他們通常被稱為合夥人。通常,律師事務所以他們的名字命名,因為他們是公司中最負盛名的新北律師。由於他們在該領域的豐富經驗和專業知識,他們的服務費被認為是最高的。
2.法律合夥人-這些人也是律師。但是,它們不共享公司的所有權。與合夥人相比,合夥人的經驗要少得多,但在自己的專業領域也可能會非常出色。在適當的時候,他們可能是公司的合夥人。客戶可能還會期望他們降低收費。
3.合同律師-如果聘用的新北律師不足以處理其客戶提起的案件,律師事務所可以聘請合同律師。他們為員工提供支持,並做兼職工作。他們的報酬是按小時計算的,而且大多是從公司以外的其他客戶那裡獲得更高的報酬。
4.“新北律師”-通常,這些律師以前與一家律師事務所有關,後者選擇準退休後繼續與公司的關係。儘管如此,這取決於公司的所有者來決定他們的工作安排。
5.法律文員-通常,他們是法學院的學生,他們的任務是從事法律研究或協助新北律師處理客戶案件。他們還從事律師可能委派給他們的其他工作。這是他們將來從事律師職業的訓練場。
6.新北律師助理-受過法律訓練的個人,但還沒有其專業執照。通常,他們具備法律實踐知識,這對於與他們一起工作的律師可能非常有用。
7.秘書-他們的角色對於每個新北律師都是至關重要的。他們幫助組織時間表,打給客戶電話以及律師可能指定給他們的所有其他任務。
8.法律調查員-他們被分配到現場工作,以調查由新北律師事務所處理的特定案件。
9.行政人員-他們負責律師事務所的內部交易。根據他們的需要,律師事務所台北可以僱用人力資源官,會計師和任何其他重要職位。
10.接待員-他們是律師事務所的主要工作人員,可以幫助客戶解決他們的法律問題,並確保他們對辦公室有個很好的拜訪。